换上干净衣服,跟王濛又聊了几句,在路口道别。
回到家,晚上就吃他买回来的熏鸡。
熏鸡确实不错。
色泽金黄,油脂莹润,肉虽软并不烂,有嚼劲还不用费力。
据说京城以前做熏鸡都是用“桶子鸡”。
啥叫“桶子鸡”呢?有说法解释说是“童子鸡”,因以前的厨子几乎都没什么文化,且嫌写着麻烦,字就尽量往简化写。
说起这熏鸡,还有一道衍生菜:烩两鸡丝。
这菜是从鲁菜馆的烩鸡丝演化来的,将熏鸡大腿上的肉撕成一条一条,与生鸡丝一同烩的一道菜。
梁实秋在《爆双脆》中写说,留学回国之后,特意到致美斋吃了三个爆肚儿,一个清油饼一碗烩两鸡丝。
梁先生自己对这顿饭的评价是:“生平快意之餐,隔五十余年犹不能忘。”
“《人民文学》的副主编?”
餐桌上,江弦把在澡堂子里和王濛谈的事情给朱琳讲了一遍。
朱琳也是愣住了。
光说副主编这仨字,这含金量就够足的了。
之前江弦担任《电影创作》的副主编,说出去都是很骇人听闻的一件事。
这会儿直接从《电影创作》跳了个等级,而且不是一个等级。
《人民文学》?!
全国只要是对文学感兴趣的,哪个没有听过这本杂志的名字?
“我给我爸打个电话去。”
朱琳匆忙吃完了饭就去楼下打电话了。
所以熏鸡没怎么动,基本全便宜了江弦,进了他的嘴里。
朱父呢,晚上消消停停从外面杀了几盘象棋,这一回到家里,一进门,就听着朱母和他叨叨:
“刚和朱琳打完电话,江弦要调去《人民文学》了。”
“去《人民文学》?去干嘛?”
“去当副主编!”
“副主编?!”
这仨字连朱父这个北理的教授都吓了一跳。
朱母满眼得意。
“你说人江弦这孩子,怎么就那么知道进步。”
“再看看你。”
朱教授无辜躺枪,梗着脖子为自己争辩。
“他多大?我多大?”
“我这一把年纪的人,上哪进步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