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这位姑娘愿意将房间分你一半儿,不然可能只有马棚能给你住了。”
虞思怯怯抬头,看向柜台前那拿出银铢便一直沉默无声的姑娘。
满身清冷,腰背笔挺,背上背着一个布带缠绕的长条状事物,斗笠的帘幕垂着,看不清楚其下的面容。
看起来就很厉害
虞思不敢多想,连忙道:“我,我住马棚就可以!”
“马棚半吊钱。”老板娘把玩着涂了丹蔻的指甲笑眯眯道。
她巴不得多赚半吊钱,蚊子腿也是肉嘛。
“好,好的”虞思手忙脚乱的从包袱里翻铜钱,一枚一枚的数出来,放在老板娘的桌子上。
等到她终于将铜板的数量找齐,一抬头,身边那戴斗笠的姑娘人已经不见了。
“找那姑娘?”
老板娘将桌上的铜板收起来,腰肢轻扭的走向后院:“人家早上楼去了,还等着在这儿看你住马棚?”
“行了,跟我来吧。”
“麻,麻烦您了!”
虞思抱着没紧收口的深蓝包袱,快步跟上,低低嚅嗫了一句,目光却忍不住向上瞟,看向楼梯之上。
她一路跟着那山道上的光点来到客栈前,可是到了客栈便只看到这带斗笠的姑娘,一身墨黑色衣裳,身上没有半点儿有光亮的装饰物件。
是她看错了,还是压根儿没有那道小小的引路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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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季棠进了客栈的房间,先是将门窗橱柜都检查了一下,大致熟悉房间中的构造与布局,才将背了一路的朝露剑解下,放在桌上。
随后点了灯,取下斗笠,在桌边坐下来。
大半个月的时间过去,她脸上剪刀划出的伤口基本都已经结痂,只余小部分还不能愈合,残余着点点深紫脓血。
但是季棠对此并不在意。
因为如今顶着这张脸,不论走到哪里,人们都会对她避而远之,而不是拿着画像凑过来对比是不是季棠了。
从茶壶里倒了一杯茶水润口,季棠将一直藏在袖中的钱袋取出。
这是那一日,那个在碧源茶楼门口的青年给她的。
虽然不知什么人会将十多枚金铢收在口袋里随意抛给一个街头的小乞丐,但是既然他给了,那便是给了,季棠决定收着。
只是那钱袋里除了十多枚金铢,还有一个旁的物件。
季棠抬手,将钱袋里面倒出一个核桃大小的镂空小球来。
小球外面是金镂花,里面是一颗玉石材质的类似于“核”一样的东西,轻轻一拧便会散发出月白色的冷光,在一片漆黑的林路上也能很远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