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在身上了,在后背处。”“朱砂印但凡沾水,很容蹭掉,必然是近期印上的,好查。”衙役点头,“那管家有每日沐浴的习惯,昨夜却是特例,晚归,竟是在夜里偷偷去了红袖楼。”红袖楼与明月楼距离不远,也是京城有名的风月之地。“去过红袖楼,印记又在人背部这等隐私之处,且是中毒而死,推断凶手是女子的可能性极大,当下宋少卿与诸位大人正全力搜查缉捕凶犯。”衙役接着跟沈惟慕转述了宋祁韫的嘱咐、“凶徒狂傲,六地已有五处得手,沈府这边尚未发生命案,当慎之又慎,不可掉以轻心,倒也可先搜查一下印记。”沈惟慕应承,将他所知悉的情况以及推测写在信中,令衙役转交给宋祁韫。康安云请命去搜查印记,一旦真查到了什么地方有印记,还可未雨绸缪,及时锁定中毒之人,或能救其一命。偌大沈府,如果没头绪地去查一小小印记,只怕闹得人仰马翻了也难找到。沈惟慕:“从我回来后,可闭府了,禁止任何人外出?”康安云点头。沈惟慕立即带人先查沈玉章所乘的马车,车上下仔细排查后没有痕迹,又打发人去检查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听说都没异常情况后,沈惟慕放下心来,吩咐所有人从现在开始,没他的吩咐谁都不能出府,更不能与外人接触。夜深了,有几分凉意侵袭。一碗热腾腾的海鲜粥端上来,便让人口舌生津。沈惟慕坐在桌前,捧着粥碗慢悠悠地喝起来。粥是用鲜虾、螃蟹和鲍鱼熬制,香中带鲜,淡淡一点咸,米味儿十足。因为粥太鲜了,喝这样的鲜粥倒不必再吃其它配菜来破坏口感,只品尝其纯粹的味道便已经是圆满。见康安云有几分坐立难安,沈惟慕盛了一碗粥,让康安云也来吃。“公子,真不用搜查一下府里?”从知道那凶徒还可能再对沈府出手后,康安云便总是挂记这事儿,担心出什么意外。“你做得很好了,多亏你之前将府里肃查干净,才令擅使毒的凶徒无从下手,只能用下策在府外放箭伤人。”原来公子不急于查府中的印记,是因为这个。确实,擅使毒的凶徒到沈府这里,突然改了杀人路数,便足以说明府内人员和防守都十分周全,令其没能找到下手突破的机会。康安云忙行礼躬身,向沈惟慕表示自己做得还不够,竟让那放箭的凶手逃脱了。若他当时一举将凶徒缉拿,此刻大家谁也不必提心吊胆了。“任谁也难做到一举缉拿,既是双姝,便追到一个,还剩一个呢。”沈惟慕道。康安云恍然,“是了,双姝。怪不得我当时追人的时候,那刺客能做到眨眼间瞬移的缘故是俩人,一人故意现身吸引我的注意,助另一人逃脱。”康安云懊恼地捶桌,若早点知道是俩人,他当时一定更警惕些。“这双姝倒有几分像双生姐妹,看背影,身形高矮,竟是一模一样。”沈惟慕笑问康安云,可瞧见二人的正面了。康安云摇头。“喝完粥早点睡,这一夜若无事,明日我们便赶早出门。”次日起床,推门而出,便见四周处处飘着薄薄的白雾。雾不算浓,但也看不太清五丈外的人长什么样。沈惟慕身着一袭金丝绣玄衣,颀长的身姿在白玉束腰的衬托下显得尤为挺拔。
平直的背,修长的腿,尤其是那貌比神君的容颜,勾得人不想眨眼,就这样看一辈子都觉得心甘情愿,如果公子不是在咔嚓咔嚓地咬着柳无忧做的鱼干的话。康安云等沈惟慕吃完一条鱼干的空隙,及时开口:“公子,马车已经备好了。”“骑马吧,你我二人,先去杨记吃一顿早饭。”沈惟慕说罢,又续上一根鱼干,边走边吃。康安云急忙跟上,提议马车比较安全,骑马的话,就他们俩人,一旦遇到刺客怕是很危险。“而且今天这天气——”“很好。”康安云:“?”罢了,公子的吩咐必有其道理,听从就是,这一路他定打起十二分精神。不过说起来,今天是逍遥王世子绑架案的“以防万一。”沈惟慕朝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看去,没发现谁有异样,但总感觉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这种感觉从他离开沈府的时候就有了。从他和康安云离府的时候,就有人一直盯着他们。凶徒胆大,行事狂傲,对自己下毒杀人的手法很有自信。昨天他们一出手,便让五处地方陆续发生命案,且命案的间隔时间均在一炷香左右。唯独沈府是个例外,因为沈府守备森严,令他们没能下毒成功,但改用放暗箭杀人的方式下手,却也失败了。一件事本可以有个完美的结果,只差一点点就完成了,自信的人岂会轻易放弃?所以这两名狂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