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英国物理学家亚瑟·伊夫在研究伽马射线的吸收和散射性质时,发现了经铁板或铝板之类的材料散射过后的伽马射线,往往会比入射射线要‘软’一些。后来经大卫·弗洛兰斯和约瑟夫·格雷等人进一步的实验和研究,最终得到了‘单色的伽马射线被散射后,性质会有所变化,散射角越大,散射射线就越软,和散射物的材料无关’这一结论。
“但到底要用何种理论才能准确恰当地解释这一现象,多年来物理学界始终莫衷一是,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
“同样在伊夫发现伽马射线现象的十八年之后,笔者从爱因斯坦博士的光量子理论出发,尝试着针对这种现象给出一种量子物理学解释。……”
看到这里,普朗克又稍微皱了皱眉。
这个中国人在论文里前后特意强调了两次十八年,是在暗示自己的成果可以比肩爱因斯坦吗?
在普朗克的印象里,中国人都是像夏元瑮、蔡元培那样温文尔雅,儒雅随和的君子,为什么这个年青人却如此之狂妄?
陈慕武当初写这一段的时候,确实有那么点儿“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意思。
他既然早就知道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为什么还要装孙子?
中国人就是温良恭俭让的时间太久了,才会被白皮洋鬼子误解为软弱,骑在头上欺负。
带着少许的不快,普朗克继续读着论文里接下来的内容。
“笔者姑且把爱因斯坦博士提到的光量子(dasLit)看作是一种粒子,并为之取名为‘光子(dasPhoton)’,词根来源自古希腊文中的光这个单词φwc(phos)和φωτoc(phōtós)。”
没错,光子这个在后世看起来理所当然的名称,此时还没有出现。
光子?光真的会是一种粒子么?
普朗克喃喃自语。
“光电效应理论揭示了光子具有能量,如果认为光子在具有能量的同时,还有自己的动量,入射到散射物质中,与其中的自由电子发生碰撞,则可进行如下推导:……”
光量子具有动量,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想法了。
1909年,爱因斯坦就已经在一次国际会议上提出,光量子应该具有动量。
但是具体实例中运用到光量子的动量进行计算,这篇论文可能还是第一次。
他是怎么把这两者结合到一起的,是敏锐的直觉,还是误打误撞?
“由此可以得到一种结论:当光子从光子源发出,射入散射物质时,主要与其中的电子发生作用。当入射光的频率较低,光子的能量和电子束缚能同数量级时,则主要产生光电效应,原子吸收光子的能量而产生电离。
“当入射光的频率相当大时,光子的能量远超电子的束缚能时,材料中的电子可以被视作为自由电子,此时可认为光子对自由电子发生散射,也就是本文中具体论述的这种效应。这也同时说明了为什么这种散射和材料的性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