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烟盒出来的时候,对面有车经过,在昏暗的雪地里开着远光灯,刺得余泽怀的深眸自发的眯起,烟往唇边一含,视线一垂落,便又瞧见女生印在他手背上的唇印。
那是青筋浮凸的男人的手,冷白皮,瘦突骨,做过不少恣情风流的事,不过,从来没有被女人贴过唇印。
想起适才沈雪妮柔软的唇瓣带着一点濡湿,贴上来的两瓣娇软,到此刻还残余下几丝甜丝丝的清香,余泽怀咬着烟,一直没点火,将车开回周烬的高盛夜总会。
路上,余家大姐,余清蕊给他打电话,问他是不是真的要来美国。
余泽怀回答:“要。()”
于是,余家排行老大的余清蕊郑重对他发话:那余泽怀你最好用已婚的身份来,不然这趟美国来了也是白来,没人会愿意帮一个一无是处的败家子东山再起。7()”
余清蕊的意思是,如果他跟沈雪妮结婚,起码他这个人拥有了一个永远拿得出手的点,他的老婆。
如果不是看在沈雪妮的面子上,余清蕊才不会帮自己这个浪荡成性,自作自受的公子哥弟弟收拾残局。
他这次确实闹得很伤体面。在国内地位算是数一数二的余家整个大家族因为他而蒙羞。
如果他不娶这位沈三小姐,那么他这辈子就等着这么废了吧。
余泽怀情商颇高,轻易就把他大姐说的这些刻薄话听明白了。
后来,他们结婚两年,是沈雪妮正式跟余泽怀提出试婚失败,要跟他正式离婚的时候,余泽怀才恍然大悟的惊觉:
曾经在他24岁的冬天,在所有他遇上的纷繁麻烦的人跟事里,来救他的人,其实从始至终,只有沈雪妮。
当不可一世的余泽怀从高处跌落,惨痛迷惘之际,是沈雪妮来到他身边,陪他度过难关。
只是在那个冬天,余泽怀还根本不懂自己太太的用心良苦。
跟余清蕊商量完事情,余泽怀没回舟曲胡同去睡,就在周烬的夜总会为他专属拥有的包厢里过了一夜,他一个人呆着:谁也不找来作陪,不点女公关,更不点酒跟烟。
这一夜,他需要绝对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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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三,一月十九号,没看过黄历,宜不宜结婚,余泽怀跟沈雪妮就去领证结婚了。()
余泽怀为的是拿到创业的资本,他不结婚,他家里就能不给他钱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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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傻,这年他都24了,还玩什么白手起家呢,再说了,他就算真的想白手,也白不了。
他姓余,是京北跟京南两个世家圈子里名动浮华的余三公子。
真要出去做生意,谁不得惦记着他那根正苗红的身份。
当时的余泽怀审时度势,深知跟这位沈三小姐去民政局领证,是他能迎来的最轻松的人生转折。
他也曾试着拒绝她的试婚三年建议。
可是那个雪夜,冰清玉洁的她居然在雪夜里鼓起勇气给他烙唇印,那是她的决心。
余泽怀不管她是出于家族给的压力,还是什么原因,他的确领会到了沈雪妮跟他结婚的决意。
在周烬的夜总会包厢里想了整夜,余泽怀觉得这门为期三年的婚事也许对他们彼此都好。
沈雪妮为的是替自己的大哥沈时风报恩,不想自己家里以后因为这一茬被人要挟,做一些他们不情愿的事,毕竟沈家不管在哪个权势圈子,都是一股不与旁人为伍的独来独往的清流。
简而言之,沈雪妮为了不让自己正在事业上升期的两个哥哥被拖入朋党之争,才愿意嫁给余泽怀。
决定娶沈雪妮的这天,余泽怀以为是这样。
他们相约去民政局领证的下午,什么婚前协议都没起草,只是在落雪的长街上,各自撑伞,相对而站,口头约定试婚三年。
以婚结盟,三年为期,正式结婚的那一天,一切都那么像书上写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余泽怀连戒指都没准备,因为他真的从来都没想过,沈雪妮会愿意嫁给她。
戒指是领证后三个月,他在美国找了奢牌定制了一对精美昂贵的结婚对戒,用航空特快寄到京北,让他的生活助理陈赟去外交学院转交给沈雪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