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澍在书店里晃了一圈,看到了他梦里那张铺满阳光的桌子。
梦里,他就在那张桌子上,把她吻到几乎窒息。
张澍晃晃脑子,酒精带来一丝眩晕感,他忽然想吃糖,又迈步出了书店,到马路对面报刊亭买了根棒棒糖,顺带买了瓶水。
就在他往嗓子里猛灌水的时候,熟悉的白色小电动出现在视野里。
马路对面,女孩刹住车,却没下车,看了眼手表,似是想了想,竟又骑车掉头走了。
张澍就坐在报刊亭边上的矮凳上,撕开了棒棒糖的包装。
树荫把他遮挡在暗处,与外边的艳阳天,像是两个世界。
张澍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挫败感和无力感。
从酒店出来到现在,顶在喉头,似乎已经要喷薄而出。
从未有过。
耳边又响起昨夜聚会朋友说的话。
“盛明丰,政绩非常扎实……这个年纪,估计还能再升的……再往上,就是普通人只能通过新闻联播见着的人物了……”
“这种身份的小孩,会跟我们似的,苦哈哈高考吗,我以为都走门路出国了呢?”
“我感觉也是,现在不去以后也要去的吧?”
……
张澍的脑子被各种画面、声音搅成了浆糊,他嘎嘣嘎嘣咬着棒棒糖,很快抽出胶棒,又买了一根,塞嘴里。
浅浅含着,卷着一丝甜味。
盛夏再次出现了。
这一次他看清了,她穿了裙子。
白裙子,快要和她白皙的皮肤融为一体了。
真好看。
张澍觉得,用世间最美好的词汇形容她,都不为过。
她太美好了。
脑子晕乎,他甚至有点好笑地想,她到底有没有在他的现实生活出现过,她到底是不是他青春里的一个美丽幻影?
在知道盛明丰身份的那一段时间,他就想。
那又怎么样?
他想要得到,想拥有。
或许有几分年少轻狂,但也是这分轻狂,让他明白,他长这么大,还没有什么人、什么东西,让他如此执念,逼出了点不知天高地厚的自负。
他看着她进了店里,在窗边,那张铺满阳光的桌子旁坐下了。
她反复看手机,她瘪了瘪嘴,不太高兴了。
她拿出了一个漂亮发卡,别在了耳边。
闪亮夺目。
哎,他是不是该告诉她,没有什么装饰比她本身夺目?
手机震动,他点开。
不知不觉,时间竟已到了三点半。
茉莉花:“你到哪里啦?”
他的女孩在等他。
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