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从工地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小女孩,看上去也就六岁左右的样子。
她在一边吃东西,一边翻着垃圾桶,然后找到能吃的就停手吃一会儿再翻。
我看到她,想起了我那未出生的孩子。
我走到她面前时,她弱弱的看了看我,眼神就不敢再与我对视。
我没有跟她说话,只是把身上的钱给了她。
自那之后,我每天都会路过那里。
从开始给她钱,到后来从工地回来直接给她带晚饭。
再到后来她跟着我住进了桥洞。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带着她去河边抓鱼,在树林里捡金蝉,在麦田里疯跑,会让她骑在我的头上大声的欢笑。
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我看着她那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想了一会儿告诉她。
以后你就叫闪闪吧。
听到我给她取得名字后,她突然说道,「我听以前一起乞讨的小朋友说,给自己取名字的都是自己的爸爸对么?」
听到她的话后,我不由一愣。
「那…我可以叫你一声爸爸么?」闪闪低着头,一边揉捏自己的一角,一边非常小声的说道。
那一刻,我感觉到我灰暗的生命中出现了一道光。
我告诉她,我做了一些不好的事。
虽然我不认为那是错误,但的的确确是不好的事。
我告诉她,等她大一些,等她能照顾自己了,我就去承担那件事的后果了。
她拍着手,然后扑进了我怀里。
说我最勇敢了。
3
仿佛也没有开心几天。
有一天我从工地下班回来,刚走到桥洞,就听见闪闪的嘶喊声。
我赶紧跑了过去。
两个陌生的男人正在拉扯闪闪,商量着要把闪闪卖个好价钱。
我连忙扔下手里的东西冲上去,结果双拳难敌四手,我很快就被他们撂倒在地。
我被那两个人狠揍了一顿,但因为惊动了路人,他们也没能把闪闪带走。
自那之后,我与闪闪就搬离了那个桥洞,找了一个没人住的破庙。
我本以为这样就会安全一些。
可是几天之后,意外还是发生了。
闪闪失踪了。
我找遍所有能找的地方都没有她的踪迹。
那一夜,我坐在破庙里,看到了那个年轻女人给我的那张寻人启事。
那一刻,我感受到了那个女孩子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