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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你自己看。”

亚盖从光脑相册翻出一只雌虫的入职全身照,雌虫一头张扬的红发,年纪看上去不过17,8岁,不知是不是营养不足的原因,双腿和躯干比一般雌虫消瘦而拨长,依稀能辨别出那尚显稚嫩的骨骼轮廓。

诺德盯着这张脸看了半天,只觉得莫名熟悉,脑海里飞快闪过各种记忆碎片。

纳维凯星,地下城,餐厅,腥臭味,斗殴,雌虫……

纳维凯星身处第一星系的最外围,离主星切尔诺不算远,按理说主星吃肉它喝汤,多少能承接一些主星发展的带来的繁荣,可偏偏却是一座远近闻名的荒星。这座行星于百年前在地底下勘测出一片巨大的净源石矿田,地表被过度挖掘破坏,曾以秀美的水光山色著称的星球三分之二的土地被红色沙土覆代替,气候日渐干燥,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第一星系的其他星球,故而也被称作荒星。

巧合的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诺德”也出身于这座星球。

在荒星,所有活的生物都是自然资源的竞争者。自有记忆起,“诺德”就是一只为了生存无所不用其极的虫,脆弱的雄虫崽子为了活下去,用石头打瞎过其他雌虫的眼睛,半夜偷袭过别虫的私宅,喝过地沟里的水,极度饥饿的情况下还为了一丁点零星的草皮差点被打瞎双眼。

记忆碎片乍隐若现,黄昏,杂乱,嘈杂,那只雌虫在一家餐厅做侍员被虫殴打,诺德随手相救……可要再深思,头跟针扎一样疼痛,细节和因果无从考究。

“……我为什么要捡他?”

“我哪知道,美色误虫呗,”嘴上这么说,其实亚盖也不是很理解,“不过你把虫接到切尔诺星之后,也不娶为雌奴,就把虫放在搜查队工作,谁知道你怎么想的。”

“……”

娶雌奴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生在红旗下的诺德,本身就是一夫一妻的坚定拥护者,即使他不再喜欢兰斯诺特,也绝不可能同时和几只虫缔结婚姻。

就说这只虫,虽然长得好看……不明显还未成年吗?!

他总不可能丧心病狂到对一只未成年虫下手吧!

总不可能真被夺舍了吧?!

诺德状似无意地提了一嘴,问亚盖自己这三年行为举止有没有什么异常。

亚盖的回答是他比以前“病”得更严重了,整个联邦都找不到第二只像他这样,闲着没事跑去上班的雄虫。

三个月前,诺德升职成为检察官助理,天天忙得脚不沾地,每天不是审讯犯虫就是出去搜证的。而那只捡来的红毛,就是他亲自求帕里森长官引荐到搜查队的。

诺德眼睑微垂,既然连心思敏感的亚盖都没能看出性格上的变化,说明他不太可能是被夺舍了。

俊美的黑发雄虫慢吞吞用指腹摩挲着杯身,忽而想到了什么,瞥了眼亚盖,笑道,“你不是说这一年没关注我了吗?”

又是捡雌虫又是升职又是忙得团团转,明明很了解嘛。

“……”

亚盖立刻噤声,脸憋得通红。

“亚盖,我还是想离开切尔诺星,所以需要一笔钱,我希望你能帮我。”诺德笑了笑,没再打趣他,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这三年也许我做了很多蠢事,但现在我不想重蹈覆辙了。”

金发雄虫闻言,眼眶逐渐湿润了,当初诺德要离开他就缓了很久,现在又来一次,他还是不太能接受,“那我以后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其实从来没怪过诺德,从来没有,就算他鬼迷心窍非要和兰斯诺特在一起,他也没有怪过他,只是恨铁不成钢。雄虫生来就该众星捧月地活着,但诺德既不娶雌侍,又非要自力更生地工作,家里的雌君还是个暴君,他实在觉得诺德太惨了。

“哪儿能呢。”诺德笑着,捏了捏雄虫的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手感非常好。

“我会时不时回来看你的,嗯……还会带上当地的土特产,你要是想我了也可以随时来找我玩,格蕾星的空气很不错,有研究表明那里的环境很适合雄虫放松身心。”

诺德是独生子,还是单亲家庭,小时候经常幻想能有个弟弟妹妹陪自己,或许就是像亚盖这样,让他在相处中总是不自觉照顾对方,哄着点儿、让着点儿,像是对待一个有脾气但又很好哄的小孩,尽管“小孩儿”真实年纪比“诺德”还大了两岁。

亚盖抽了抽鼻子,一年没联系的好友就坐在旁边,用记忆中温和沉稳的嗓音安慰自己,让他想到了很多往事。

他想起当初和诺德一起在文职部工作时,自己不小心把工作搞砸,诺德帮他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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