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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文小说>我混社会的那些日子>第1章 龙凤茶楼

第1章 龙凤茶楼(第1页)

我叫钟世文,上世纪四十年代出生于潮州一地主家庭。在我很小的时候,那会正逢全国解放,由于阶级原因,家庭受到了打压,故随家人偷渡去了香港。到了香港之后,我全家投奔了香港一个当兵的表叔。那时候国军溃败,退守台岛,遗留一批部队驻守香江,被人称为国军残军。当时这帮残军回不去大陆,也去不了台湾,只能屈居香江,在港英政府的要求下,所有士兵交出武器,集中安置在香港一个叫调景岭的地方。表叔之前在国军38军当兵是一名将领,而如今却是带着手下士兵,成了平头百姓,生活很是艰苦。我们一家三口去了调景岭之后,生活过的很贫苦,家庭的财产早就被变卖掏空,只能靠着摆糖水铺为生,母亲则是在九龙城附近给人修钟表。五十年代的调景岭,全部都是国军残军聚集,当时国军退败,进退两难,见不得家中亲人,被人遗忘在香江荒山野岭,这些军人多数曾经血气方刚,此刻不免颓唐万分。看不到希望,不见天日失去方向感的军人,使得整个调景岭的氛围十分压抑,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惶恐和不安中上吊,所以当时的调景岭,也被称为“吊颈岭”!正所谓,有地狱的地方,也有涅盘!这些调景岭的残军,内心的压抑之火一旦纵情燃烧,瞬间迸发出黑暗的能量。这些残军,日后成为了香江最猛的黑帮社团之一,一直传承至今!这个社团的名字叫“14号”,山头为洪发山!而我,就是在这里长大!少年时代的我,一直很懂事,平日里在摩星岭国军民政部自主的学校上学,放学就会去父亲的糖水铺帮忙。放假期间也会抽空走很长的路,去九龙城母亲的钟表店学徒。在我十八岁成年后,大概是1961年左右,为了贴补家用,我只身去了观涌“龙凤茶楼”去当服务生。当时我还是学徒,当年我的月工资是七十块钱,以当年的物价,一包好彩香烟要五块,一件稍微上档次的花衬衫要四十元,哪怕一碗云吞面和猪血粥都要一元。但是我当时也已经很知足,每日在茶楼很勤恳,加上嘴巴甜,除去工资,还可得到客人些许几块钱的小费。店家的老板和员工也都很:()我混社团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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