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它一个系统并不能感知到什么是幸福。
周星晖成功考上了警局,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宣誓要与邪恶势力做斗争。
得知此事的厉野:……感觉背后凉飕飕的,难道是周星晖要来除掉他了?
他和扶聆搬了家,工作几年,攒下积蓄买了一辆小车,以及一栋一百平的公寓,在寸土寸金的g市也算是安稳了下来。
扶聆日常去奶茶店做帮工,做完之后就去接周星晖下班,日常在家里养一支玫瑰,这已经不是一种情趣,而是一种习惯了。
周星晖后来拿这些年攒下的玫瑰,做了一张干花画,挂在办公室,每天看到,就像是扶聆在陪他上班。
孩子们都能跑能跳,天生作为大妖,又不懂得控制,常常把家里搅得天翻地覆,被扶聆赶回妖界生活一段时间。
警局里也有他以前关系不错的同学,在得知周星晖英年早婚还有孩子后,很是惊讶了一番,又羡慕:
“天天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是什么幸福体验,我都不敢想。”
其他同事嘻嘻哈哈地打趣:“胆小鬼,我就敢。”
回去之后,周星晖把这件事当成逸事讲给扶聆听。
很巧合的是,他分配到的警局,和扶聆当年躲避追捕的警局是同一个,在他将当年被陌生警察披上外套的事讲给周星晖之后,周星晖的眉头耸动了一下,忽然道:
“你当时……是缩在雨伞架旁边?”
扶聆:“对呀,你怎么知道?”
周星晖看着他:“……那不是一只灰狗吗?”
扶聆敲桌子:“是白的!”
当时他的确脏兮兮的没有错,但不至于被认成灰色吧?
不过,等等——
“你知道这件事?”扶聆问道。
周星晖点点头。
“那一天,我去找我同学。天上下了暴雨,有一只狗压在我的雨伞上做窝,毛发都被沾湿了。我把外套脱了下来,将它裹住,这才把伞抽了出来。”
“所以那件外套的主人,是你?”扶聆瞪圆眼睛,“可是,那件外套没有你的气息……”
那时他强行穿越妖界来到人间,受了重伤,还被当成了流浪狗,被猎犬车追杀,好不容易才躲在了警局,当天晚上快冻死的时候,是一个陌生人给他披了一件温暖外套,替他保住了温度。
周星晖:“那是一件新外套,刚刚买的。原本我在想,送给小狗有点可惜,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可惜。我很庆幸它帮了你。”
“周星晖……”
扶聆眼睛有点热,“你怎么这么好呜呜呜……”
周星晖抱住扑过来的他,扶聆的尾巴已经摇成了螺旋桨,原本他也惊讶于命运的巧合,扶聆哭着说:“你快让我的尾巴停下,摇得好累啊……”
周星晖一把抓住他的尾巴,物理迫停,又给了扶聆一个吻安抚:“我在呢。”
扶聆按住他,反客为主地亲了过去。
要不是周星晖和神明的选择,他现在恐怕早就已经成了不知在哪儿游荡的孤魂野鬼。
扶聆那时候太年轻,他不知道命运的馈赠,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码。
也许是因为周星晖救了他,所以神明将他选为了使者,让他去帮助周星晖获得应有的幸福。
还好,一切都不晚,一切都还在,而他们恰好相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