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啊,明明亲的很熟练。
“叮叮——”
门铃声?
林京墨起身去开门,外面的盛景森正抵着下身的饭。林京墨连忙拿起盛景森下巴抵着的粥。
两个还不会谈恋爱的人,硬生生装作熟练。
盛景森开着盒饭盖,“刚才下楼,许云说让我们收拾好了东西,一会儿去骑车。”
林京墨喝了口汤,回应道:“嗯。”
“下面便利店里有冰淇淋吗?”
“有。”
“那我一会儿走的时候买一个去。”
盛景森给他夹了个西兰花,“先吃菜。”
“你现在不能吃冰的,一会儿我再给你涂点药,好了再吃。”
林京墨内心嘀咕:那还不是因为你咬的!
化悲愤为食欲,林京墨吃完自已手里的,又去抢了盛景森的盒饭。
“很好吃?”
哼!
林京墨觉得,之后这几天不可以和男朋友住一起了。正好烫到嘴唇不说,还越养越差,现在都肿了。
嗯!
这几天不可以再跟盛景森住一起了。
要是有一天喉结上有个小红——
操!
忘了这事!
盛景森身上还有——
林京墨连忙将他转过来查看。还好,盛景森今天穿的是一个高领卫衣,不低头的话应该是见不着。
昨晚,盛景森实在是太过分了,没忍住又咬了他几口。还有一块正好在喉结下方,要是穿之前的几件衣服,一定会发现。
住在十一层,这下可不能说是蚊子咬的吧。
林京墨对盛景森今天的表现很满意,欣慰的来一句:“辛苦了,男朋友。”
在“男朋友”三字上咬文嚼字,一字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