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呢,有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证据,然后报警了,说是两年前被白勇qj。
这姑娘是一篮球俱乐部啦啦队的,那时候白勇刚退役,去俱乐部做场外指导,打完球后大家出去喝酒,白勇喝醉了,跟对方发生了关系。
这姑娘说,她当时被吓住了,答应了对方,每年收他三十万,十年这事就算是了了。
她提交了证物,证物有好几个:
第一个是一条当时穿的内裤,上面有痕迹。这个证物,这得看情况。一般精|斑保存个月是可以检验出来的。但有时候保存条件好的话,二十到二十五年都是可以的。
第二个嘛,就是两段视频。一段是在俱乐部的更衣室外面,白勇对着姑娘动手动脚,这姑娘有挣扎、不愿意的动作;第二段白勇明显喝醉了,拉着这姑娘往一栋楼里去。
怎么说呢?第一段视频是监控上拷贝下来的,没毛病;第二段嘛,拍摄角度证明对方距离这两人不远。
所以,白勇当时应该是被人家给套路的。
可网友要是质疑录制视频的人别有用心,对方也可以狡辩当时喝醉了,判断不清楚。还以为两人搞对象,看对眼了,录下来是为了好玩的。
这就属于可以作为参考的一个证据。
第三个证据是白勇真的有给这个姑娘转账,三十万,连续转了两年了。
无亲无故,就那么一点交际,凭什么转账呢?除非他怕这个事被爆出去。
为什么约定十年呢?因为十年过了,就过了qj案的追述期了。
只这个案子,就能把白勇拖死了。
这个反应速度也太快了。
桐桐直接打电话给罗群:“这件事你告诉庄游了?”
罗群嗤笑一声,“这点事值当告诉他?”
“你办的?”
罗群靠在椅子上摇啊摇的,“你只当我拿捏你有办法,是吧?你把我罗群当什么人了?我要没这金刚钻,敢夸海口吗?”
“怎么办到的?”速度也太快了。
罗群点着桌上的资料,“跟你交往的每个公众人物,我都要做到了解。为什么呢?因为坏事很多时候就是从身边坏起的。我得排查你的圈子是不是干净!你也知道,有些人有些不太健康的癖好,人以群分,我不得不慎之又慎。”
嗯!这一点我认同,然后呢?
“然后白勇就进入我的视线!一个随手就能抓住小辫子,失去价值的人,他的经纪人会舍弃他的。”而经纪人是掌握他的情况,掌握的最多的人。
桐桐:“……”受教了。
罗群说桐桐,“以后遇到这样的事,你先通知我,我的第一责任是保护你的安全。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也就不用干了。告诉尹总,我不是吃干饭的,他也不要过度紧张。这一次之后,除非有人真动心动情,认真的追求,否则这一类臊皮揩油的事绝不会再发生。我只拦这种的‘坏’的,其他的……优质的男人,不在我的拦截范围之内。他该在意的是那些人,至于这种渣滓,何用他动手?”
说完,人家直接把电话一挂。
桐桐‘嗤’了一声,然后夸四爷:“你找回来这个经纪人是挺靠谱的。”
四爷白了她一眼,谄媚也没用,这个经纪人也不是我找来的。
桐桐不自在的挠了挠脖子,“那个……”
“不用这个那个的!”四爷看着前面,“这种事啊,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
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