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没沾染过血。
之前在李宅,遭贼人围杀时,还不是弄得一身的血,白色长衫都成红色长衫了。
昨日今日和蜘蛛妖大战,衣衫手背上不也沾染了蜘蛛妖那黑乎乎黏糊糊的血液吗?
现在,不也一身的泥吗?
这些血和泥怎么就不嫌弃呢?
独独就嫌弃他的血。
他的血可是好东西。
竟敢嫌弃他?
古笙怪笑着在李淑额间画下一个血符。
血符画完,古笙收手,就要进洞。
李淑抬了抬眉,很想找面镜子看看,古笙到底给他画的什么?
他总感觉在额间画东西很奇怪,只有女人才在额间画花钿。
他又不是女人,能不别扭吗?
何况,还是用血画的,想想都不自在。
可一想到这血符的作用,他又忍下了。
见古笙进了山洞,他喊道:“你就这么进去了?”
古笙脚步一顿,转头看他,有些嫌他啰嗦:“那还要怎么样?”
李淑冷眼看他:“这么黑,你看得见?”
古笙正要说看得见。
他能夜视,自然能看见。
可他突然反应过来。
他能看见,可李淑只是普通人,看不见的。
于是道:“那你弄个火把吧!”
可李淑不会。
他一个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是逃亡,路上也未吃过苦,哪里会制作火把?
古笙无语地看着他,骂骂咧咧地做了个火把。
材料是现成的,洞口就有无数干燥的木棍,扯下衣衫下摆,布条缠木棍一头。布条是湿的,但无妨,古笙用灵力一点就燃。
这可比普通火把好用多了。
有了火把光,山洞里顿时亮堂起来。
等火把光照亮了山洞地面和角落里的无数白骨,古笙心情一下子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