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了。”
“……”裴钦眼神瞬间涣散了,他呆呆地盯着手中的兔子,仿佛去了另一个世界。
怎么野味还没有吃到嘴,他就已经感觉被噎着了?
这个天再一次被聊死了。
“哎呀、哎呀!”李知节大叫起来,“糊了!糊了!”
……
虽然兔子的头顶被烤糊了,但撕了皮应该还能吃,而且其他部位被烤的好极了,金黄流油,外焦里嫩,配上一系列这个时代还很奢侈的佐料,香!实在是香!
李知节一边接过兔腿,一边嘱咐裴钦说,“头先别扔,我朋友爱吃。”
裴钦手中的匕首一顿,猛然深吸一口气,是那位朋友吗!
“……好,”他动作十分利索地切下兔头,拿帕子包得方方正正的,还在上面打了个可爱的蝴蝶结,“可是,这个头实在有点儿糊,要不我再去打一只烤了给殿下的朋友送……放过去?”
“没事,死都死了,哪还在意这个,”李知节吃得顾不上抬头,“你也快吃呀,吃完了好烤下一只。”
“……”
果然是那位朋友啊!
*
秦子敬也在遥远的长安挂念着朋友。
长安的冬日是极其奇怪的,也许方圆十丈内能出现好几个不同的温度。
对于普通的百姓而言,冬天的长安就是一个巨大的冰窖,看他们通红的脸庞、乌紫的嘴唇和长满疮的双手,看他们佝偻的背、蜷缩的身体、奇怪的走姿,就知道这个冬天有多难熬。
而对于王公贵族而言,冬天似乎和春夏秋三季没什么区别,有的日日喝冰镇的饮子都不奇怪呢!当然,他们也能感觉到冷,不过这种“冷”倒像是一种文趣——聚上三五好友,在雪地间摆个宴,享受一下冬日的雪景,再写几首诗表达一下对饥寒交迫的百姓们的悲悯,唉!百姓的苦,他们也感同身受啊!
曾经秦子敬也是如此,不过他现在到有了些新的感悟。
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在他的肩头,像是给他的大裘加了个白狐毛领。
他脚下的雪已经积得很厚了,甚至没过了他的鞋面,黑色的缎面被雪水濡湿,留下了明显的印记,但他还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坚定极了,就像一座铁铸的雕塑一样。
周围是一望无际的白,没有村庄,也没有路人经过,只有他,他昏昏欲睡的仆从,以及面前这座别庄。
这座设于郊外的私人庄园有着精致的外墙、朱红的大门,一看就知道主人家的不凡。
而秦子敬有些怀念地想,此处的主人,曾经和他无数次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他们曾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标,他们曾无话不谈、亲密无间……
但他此刻已经不再奢求这些了。
他几近哀求地祈祷着,
他的挚友,能再为他打开一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