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东西!”
于大坤搓搓手,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
一般送东西,大家都会来回推辞。
赵传薪可倒好,压根不懂谦让。
于大坤讪笑:“那啥,那俺就回去了。”
“慢走啊于大哥。”
没多久,德福带领的少年“工人团”就来了。
有鼻涕娃一脸崇拜道:“伯,俺爹说你老厉害了。没人敢在老鹰沟过夜,你是鹿岗岭村第一个。”
赵传薪收起干榛蘑:“你爹说得对。”
直接把小孩子都给整不会了。
“俺爹也说你厉害。”
“俺家也说了。”
得!
onenightin老鹰沟,我赵传薪一战成名。
赵传薪没现赵宏志的身影,就问德福:“宏志那孩子哪去了?”
德福想了想:“可能去看他的套子去了。”
正想问啥套子,就见赵宏志兴冲冲的拎着什么飞奔而来。
“叔,我套了一只野鸡。”
小家伙拎着的,赫然是一只长翎野鸡。
一群小娃子全都露出羡慕之色。
“拿回去给我奶和我娘补身子。”
赵传薪赶忙制止:“等等,我给你钱,你拿回去给你娘买肉,这只野鸡卖给我了。”
说着,把这段时间购物找零的铜钱,都穿在绳子上,一股脑的塞进了赵宏志的怀里。
赵宏志接过铜钱,脑袋有点蒙。
他家或许有存款,但从来不会拿给他看。
其他鼻涕娃也是如此,第一次看见这么多的钱。
“愣着干啥,拿回去给你娘。你娘要是不收,就说拿回来我也不要。你娘要是收了,那就当我没说。”
刚送来了榛蘑干,马上就有野鸡,这就叫天意。
既然天意让他小鸡炖蘑菇,那么天意难违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