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暂时住在这里,直到你恢复记忆为止。”钟潜告诉跟他一起走进大厅的程劲雨。
他心想,既然把人带回来了,他就索性大方点,帮人帮到底,改天碰到林娟那群烦人的家伙时也好交代。
“这是你家?”程劲雨眯起眼睛,眼中很有股批评的味道。
钟潜也高傲地回望她,“嗯。”他故作冷淡,实则等她赞美。
到访过钟宅的人莫不为它的华丽所深深折服——占地一百英亩,驻守森严,恍若一个小型王国。
除去偌大奇花争艳的花园不说,宅内厅堂处处都是巴洛克时期的家具风格,拥有美丽繁复的雕刻之美。纹饰气派,极尽威吓绚烂之能事,比路易十四王朝的宫廷更像座贵族城堡。精致、优雅、考究的宅邸,室内同样非常的整洁,窗明几净,连片小纸屑都没有,突显出它的主人有高度洁癖的倾向。
“俗气。”程劲雨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喜欢住在这种用一堆老古董家具堆起来的房子。
钟潜竖起耳朵,“你说这房子俗气?”见鬼!他可是她的救命恩人耶,她居然敢批评他?
程劲雨点点头,“不只房子,连人也是。”
钟潜那身打扮真是笑死人的落伍,全套黑色亚曼尼,从西装、衬杉、领带到长裤,完全的毫无自我风格可言。他不知道现在街头的黑社会混混也都穿黑色亚曼尼吗?名牌是品质的保证没错,但也要懂得搭配才能穿出自己的品味呀,可不是一味地盲从就可以。
钟潜瞪着她,“你是说我?”他不服气地想,哪里俗气了?二十六年来从来就没有人说他俗气过,而这个被他好心收留的失忆小女人居然说他俗气?
唉,钟潜没想到的是——没人说他俗气,是因为“日焰”脾气欠佳,没人敢说,而不是没人想说,意思差很多耶。
“难道这里还有别人?”程劲雨答得直接,一点面子都不留给他。
“你最好闭上你的嘴。”他齿牙咧嘴地迸出话来。再说,他可是没风度的,信不信他会把她给丢到孤儿院或养老院去!
“好吧。”她并没有坚持她的批评,接着看着他道,“我饿了。”她觉得胃里好空,像是许久没有进食,难道她的身份是名绝食抗议者?导致她精神失调而失忆?
“跟我来吧。”钟潜脚步往餐厅拐去,他发现自己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怎么,这家伙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高兴说什么就说什么,要什么就开口,想吃就讨,脸皮还真厚!
他在心里暗忖。
一到餐厅,程劲雨立即自动自发地坐下,她坐姿优雅,神韵颇似饰演“罗马假期”中的公主——奥黛丽赫本,只是赫本美得俏皮,她则微带了一点孤傲,除却这个小小的缺点,她十足是个道道地地的美人儿。
瞄着她,钟潜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起来,那是我的位子。”妈的!任何一个普通人都知道,长桌前方的位子是属于主人的,而她居然大摇大摆地占据了那里。
程劲雨扬起她弯翘的睫毛,“你的位子?”她只是用本能挑选座位,怎知触犯了他的雷池。
唉,她让位就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程劲雨往旁边移到下一个座位,看了他一眼,“我坐这里可以吧?吩咐上莱。”
钟潜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花来,“什么?你叫我……”他陡然收了高八度的尖锐指控,心想,算了,某子讲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麻烦既然是他带回来的,他就奉陪到底,程劲雨给他的精神损失和迫害,他就连本带利从林娟她们一大伙人的薪水里头扣。
“上菜!”他没好气地扬声,掌管餐厅的管家立即传令下去,让厨房大兴炉灶。
“这是什么?”翻搅白色瓷盘中的食物,程劲雨一脸难懂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