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不见不散。”他抓起帐单到柜台结帐,付完钱,他潇洒的拉开悬有风铃的美丽玻璃门,背朝着她,头也不回的扬起手摆了摆算是后会有期。
阳光下他的身影俊挺无比,皮衣最适合他不过了,深色牛仔裤包裹着他修长的腿,似乎可以听见他边走边吹口哨的轻佻声音。
她炫惑的眯了眯眼,而后悄然叹了口气,他永远不会懂的,永远不懂……
一整天,卢詠歌一直记挂着与奕南的电影之约,可是直到六点她才结束采访工作回到报社,匆匆将新闻稿写好,她急忙飞车赶到世纪影城,可惜她还是迟到了,到影城时已经六点四十了,电影早已开演。
“难道他走了?”左右见不到奕南,一阵歉疚油然而生,她连忙打他的手机。
一阵喧哗从电话那端传来,奕南兴奋的大叫,“哇,詠歌,你到啦?等很久了吗?”
卢詠歌皱皱眉头,奇怪,怎么他会这么问?难道他没来这里等她?
狐疑油然而生,她问道:“你在哪里?”
“我在影城的新馆,你一定有带相机吧,没时间跟你说了,你快带着相机过来找我!”说完他又是兴奋不已的挂掉了电话。
“在搞什么鬼?”她不明所以的看着切断线的手机,决定过去新馆看个究竟。
卢詠歌一到影城新馆就见可怕的人潮蜂拥着,人挤着人、人推着人,绝大部分都是神情兴奋的男士。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皱着眉头,人这么多,她要去哪里找奕南?
“金海恬来剪彩喔,是她本人亲自来喔!”一名目露仰慕之光的男士好心的告诉卢詠歌。
原来如此,她了解了。
这情形显然是奕南来到影城之后,才发现金海恬今晚适巧也在这里剪彩,因此他就不顾一切的跑来了。
当然,他们的电影之约在此刻已经微不足道,他显然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还要她带相机来替他捕捉金海恬的身影。
真过分呀,屠奕南。
“詠歌!这里、这里!”奕南眼尖的发现了她,连忙扬手对她大喊大叫。
卢詠歌一脸平淡地朝他走过去,都纵容他那么多年了,她不会在此时对他撒手不理,除非她打算不再爱他、不再等他。
人潮继续推挤着,其中不乏粗壮的男士及疯狂的小子,他们的蛮劲真可使天地为之变色,果然,男人对“食色性也”四字当之无愧。
蓦的,卢詠歌被一名粗里粗气的男人给撞倒在地,男人却继续吆喝呐喊着金海恬的名字往前挤冲,一点也无视于自己伤人的行为。
“哎呀!”见到这情形的奕南只好心痛的丢下那仅距他几步之遥的金海恬,迅速奔到她旁边。
卢詠歌皱着眉头按抚膝盖,疼成这样,大概瘀青了。
奕南连忙扶起她。“伤到哪里了?”
哎呀,可惜、可惜。可惜,他差一点点就可以碰到金海恬了,偏偏詠歌这家伙又在这节骨眼被个白目仔撞倒,难道命中注定地与金海恬无缘?
不不,他才不信命哩,他说什么都要追到金海恬,这才不枉他屠奕南在社交界赫赫有名的声望!
“膝盖。”站起来之后,她把背着的相机要交他。
“喏,相机,去照你的金海恬吧。”
奕南不悦的斥责道:“我是那么没有义气的人吗?
你都受伤了,我哪还有什么心情去拍照,回去吧。“
卢詠歌看了他一眼,一丝暖意悄然升起,总算他还不是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