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有两下子本事,可毕竟不是超人,三五个尚能对付,这一大群要是一起上,我也招架不住。
我识趣地笑笑。“你们喝酒啊?”
程简倒了整整一杯分酒器的白酒,推给我。“我们的规矩,新人先干。能喝留下,不能喝就走。”
体面打扮过后,程家兄弟不但个头不一,气质更差得远。程策活脱脱地主家的悍匪儿子,身上可能还背了好几条命。程简则是标准的斯文败类,斯文之外更多点阴冷,连笑都用鼻孔哼。
“这算拜山头?”我问他。
程简秀雅淡漠的眼睛看着我。“你说是就是。”
他说罢,其他人纷纷起哄。李沫浅笑着用食指弹了下自己的杯子。看来这点量只是个开头。
我拎起分酒器,直接来了个拎壶冲。
见我上了套,他们一个接一个端起酒杯,朝我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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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时有背景乐,我想应当是《送别》。
他们想送我到多远,我想至少到黄泉。
其中一个提了提坐在角落里那个男人的袖子,那个男人好奇地端详着我,边朝同伴摆了摆手,表示不掺合。
有个前提他们恐怕不知道。我老家冬天极寒,一天没两斤白酒活不了。我都是拿酒兑水当水喝的。
这点我从未告诉过李元。李元带我出去应酬,我都表现得安分老实。忙着跟桌上一大堆平常压根用不上的餐具做搏斗,为了不出洋相我都自顾不暇,哪有兴致参与他们的觥筹交错。
李元都不知道,李沫就更没逼数了,带着一群狗腿,来做杯下亡魂。
到这份上,我只能珍重地道一声苏卡布列了。
事实证明这帮废物比我预料中还要虚。我这里才喝到三分醉,对方好几个已经醉眼惺忪摇头晃脑。
你来我往中他们还插入了好几个小游戏,玩游戏的时候都晾着我。
那些游戏我没见过,也说不出名头,更看不出乐趣在哪。在游戏过程中,他们交叉进行肢体接触,言语间打的暗号宛若颜色网站里狂奔出来的剧毒木马,让人无论看还是听都一知半解,虽然一知半解,却又惊呼其神奇奥妙。
尤其和李沫的接触,他们表现得一个比一个暧昧,眼睛里的戏一个比一个多。看着他们,我仿佛在非洲大草原上身临其境地围观若干雄性动物为了争夺一头雌性的交配权,各带王霸之气对彼此展开攻击。